为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创国卫”行动的有力推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余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对外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章
第七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处十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醉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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