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现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上饶市越剧团团长陈福新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1月至6月,陈福新分3次为其个人油卡充值合计6000元,用于其私家车加油,相应油费发票在每次充值后经其本人签批放在单位财务报账。
2020年11月,陈福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弋阳县漆工镇党委副书记杨细文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
2020年8月23日和29日,杨细文分两次在弋阳县三门湾海鲜城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共28桌,并收取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400元,且未如实向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2020年9月,杨细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张金良违规收受、索要礼金问题
2017年5月,张金良在承办董某某申请的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受董某所送礼金1000元。此外,张金良还以帮董某某外出执行案子为由向董某某索要2000元现金。
2020年11月,张金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权违规报销油费进行私车公养,有的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席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利用职权收受和索要案件当事人礼金,都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节日病”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典型问题,表明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释放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积极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廉洁上饶建设要求,坚持勤俭治市,坚守重要节点,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来 源 | 上饶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