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后,南昌首个!
2月23日,新建区城管大队垃圾分类中队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新建区花果山西路一商户,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开出南昌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对商户谭某某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当日上午,新建区城管大队垃圾分类执法中队负责人袁律带队督查花果山西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发现该路段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集中点内的其他垃圾桶内有一袋餐厨混装的垃圾。执法人员经过走访取证,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花果山西路某商户谭某某进行了耐心教育,并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了100元罚款处罚。
据新建区垃圾分类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新建区垃分办加强了城区生活小区的撤桶并点工作,并在每个点位都安排了垃圾分类督导员,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强化市民分类投放意识,但还是有部分市民不配合,这次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其进行的100元罚款,主要还是希望广大市民更加的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垃圾分一分
环境美十分
垃圾分类从你我做起
来源:新建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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