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8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实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抚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周庆春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周庆春在担任金溪县公安局副局长、南丰县公安局政委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万元以及价值2万元的加油卡。经查,周庆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周庆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所得。
广昌县电影公司原副经理(主持工作)陈平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至2019年,陈平海未经集体研究、上级批准,擅自违规发放县电影公司岗位津贴、误餐补助以及超标准发放取暖费津补贴,共计54598元。其中,陈平海个人领取17790元。经查,陈平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陈平海受到政务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临川区农业农村局司机梅海水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梅海水在任临川区委原农工部驾驶员期间,利用个人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共计1015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1年3月,梅海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套取公务油卡资金,均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反映出在持续严惩狠杀“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屡教不改。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五一”小长假将至,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紧盯重要节点,监督检查不放松,执纪问责不手软,通报曝光常态化,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日常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宜春
宜春两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苏安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上高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春市振兴房屋征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九江
九江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吃喝之风抬头,现将九江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七里湖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戴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经查,2019年6月,戴荣接待其同学在九江游玩时,接受私企老板组织的宴请。此外,戴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戴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经查, 2017年至2020年,高陈多次违规接受私企老板的宴请,以及收受购物卡、香烟等礼品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2021年3月,高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显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9年8月,董显宝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并在其分管的下属企业报销。此外,还存在多次超标准安排工作餐且在下属企业报销的问题。2020年11月,董显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自己请客让老板买单,有的毫无顾忌接受老板的宴请,有的借公款接待之机违规吃喝,有的转嫁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表面看是满足口腹之欲、虚荣之心,实质是借饭局之便进行利益勾兑,反映出“四风”问题与腐败同源,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清违规吃喝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光明磊落与企业家交往,把精力放在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精准把握所监督地区、单位“四风”问题尤其是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的特点,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以及违反换届纪律搞吃喝的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补齐公款报销、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短板,用制度刹住“吃喝风”。
萍乡
萍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现对萍乡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萍乡市五峰林场副场长李怀萍消极应付群众诉求问题。李怀萍于2020年11月起主持五峰林场日常工作,期间对五峰林场已故退休职工家属申请拨付抚恤金事宜消极对待、拖拉应付,致使相关人员家属多次来回跑,未得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李怀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神泉乡应急办主任金晓华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3月至5月,神泉乡在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某煤矿存在违规生产情况,但未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也未有效阻止违规生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金晓华作为神泉乡应急办主任,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2020年11月,金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源区水利局水管站站长李建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李建群收受其管理服务的工程承建商所送礼金1.68万元。李建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李建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芦溪县新泉乡市上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占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5月,陈占钢通过套取资金等方式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福利,其个人违规领取5万余元。陈占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陈占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上栗县金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黎书亿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11月,黎书亿分三次操办儿子婚宴,设宴共计31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2020年12月,黎书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有的工作中履职不力,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套取资金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操办宴席。这些行为违背党的性质宗旨,背离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大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查快处、以儆效尤,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赣州
赣州一批干部被调查、受处分↓↓↓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名干部被调查:
宁都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会计郭香秀接受监察调查。宁都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会计郭香秀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宁都县监委监察调查。
宁都县田头镇孙屋村委会原主任温新生接受审查调查。宁都县田头镇孙屋村委会原主任温新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都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外,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良作风保障“十四五”开局起步,4月27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和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瑞金市拔英乡荣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南昌、村委会原主任刘捡庆套取挪用救灾救济资金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刘南昌和刘捡庆先后将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共计6.8万元,套取挪用于村委会其他费用支出和补偿村“两委”干部种植产业受灾损失。2021年1月,刘南昌、刘捡庆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定南县岭北镇长隆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平违规借用、拖欠贫困户贷款问题。2017年7月,李文平违反群众纪律,借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贷款,且拖欠未还,造成贫困户无法使用扶贫贷款发展产业,侵害贫困户利益。2021年1月,李文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信丰县安西镇大星村委会治保主任、民兵营长郭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和2019年种植中稻期间,郭峰利用村干部身份,安排大星村聋哑人谢某、贫困户胡某等人为其插秧,未支付报酬,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1月,郭峰酒后向安西圩镇一户个体经营户收取卫生费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郭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中心分局干部王启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6年至2020年,王启强明知青龙镇某食品加工厂存在生产、销售有害食品违法问题,仍多次收受该加工厂老板黄某所送钱款共计9万元,并在执法检查中对其予以关照。王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王启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犹县东山镇石坑小学违规向学生收费问题。自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东山镇中心小学所属石坑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厨工工资及燃料费共计9万余元,除用于食堂开支外,还用于发放教师补助和日常办公支出。对此,石坑小学时任总务主任兼报账员赖丽英、时任总务主任郭明兰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校长郭起法、郭谱洪和现任校长舒国群负有领导责任。赖丽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赖丽英受到警告处分,郭明兰、郭起法、郭谱洪、舒国群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彭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5月以来,彭军多次接受某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20年1月,彭军违规要求某管理服务企业为其支付个人购买酒水的费用1.448万元。2020年11月,彭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安远县林业局防火办干部魏俊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和不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上半年,魏俊华任县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副队长期间,在带队对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2020年6月,魏俊华带队到工业园区某企业开展检查,未履行立案、告知等法定程序,违规给予企业罚款行政处罚。2020年11月,魏俊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信丰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副股长杨军明服务企业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20年8月至11月,杨军明在负责某企业申报上级财政重点扶持项目的安评工作中,未及时办理和刁难企业办理申报事项,违规向企业推荐第三方机构,造成企业损失,影响安商服务环境。2021年3月,杨军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会昌县教育局、文广新旅局原局长华文逸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礼品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华文逸任会昌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县教育局违规收受某企业返还款236万余元,索要某企业赞助款9万余元,华文逸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至2019年,华文逸先后任县教育局局长、县文广新旅局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所送家具、购物卡、电影卡等礼品。华文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华文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赣州经开区城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礼品、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谢建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的某企业负责人2瓶高档白酒、2条高档香烟。2013年以来,谢建忠违规多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从中收取利息谋利。2021年3月,谢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来源:江西发布、廉洁九江、廉洁抚州、廉洁宜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