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余干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其中包括消防战斗员和消防车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人员及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消防战斗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等不能胜任消防员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状态。净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必须持有b驾驶证。
5、有灭火救援经验、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可设置加分,有灭火救援经验 5分,退伍军人 3分,警校毕业生 2分,以上加分纳入考核总成绩。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在编公职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余干县丰溪大道城西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30日前到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政府专职队员、驾驶员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4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四项测试成绩达标即可进入笔试环节。(考核标准见附件2)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由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 面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体检费用自理。
2.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发放。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
朱站长:18870312851;
周参谋:1827039709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
附件2: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31日
来源:余干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