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信州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东至稼轩大道、三清山东大道、丰溪河,西至楮溪路,南至新320国道、三清山机场,北至天佑大道。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带头执行本通告的相关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
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9日
δ上饶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