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月28日起,11个扫黑除恶督导组陆续分赴全省各地。
开展为期21天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
这次督导的主要对象是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下沉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大案件和线索,督导组将直接到乡村进行督导。
此次督导有六大重点:
- 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 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打击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侦查起诉审判衔接,落实黑恶积案、问题线索双清零目标情况;
- 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整治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情况;
- 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三个一律”,强化办案协同,实行联点包案督办,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情况;
- 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对已换届的村“两委”开展“回头看”,落实“一案一整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 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和落实工作规则、细则情况。
为让督导更具针对性,在前一天召开的动员部署会上,省扫黑办开出了一份有关扫黑的问题清单,直指在首轮督导中发现的工作不细不实、摸排不够、打击力度不够、打“伞”挖得不深等五方面问题。
较之首次督导,本次督导人员配备上规格更高。督导组组长由现任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现任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每个督导组还配备了一名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以督导压实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督导推进前期督导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延伸。
打好侦查抓捕‘攻坚战’向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依法严打向打击与整治并重延伸。”省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督导组职责,各督导组主要受理所负责地市扫黑除恶工作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导组将认真受理、适时反馈,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导地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 来源/ 江西日报、江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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