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0年1月1日起,将集中开展“五车”整治开始工作,严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2、在自行整改期限内,对于有非法加装、改装的,请自行拆除,对于查获的非法加装、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依法进行处罚,一律切割、拆除非法装置。
整治对象
1、人力三轮车(含载客、载货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闯灯越线、非法载人、非法营运、占道经营、机非不分等违法行为;
2、载人三轮车(载客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行驶、违反限行规定、闯灯越线、逆向行驶、机非不分、非法改装(加装雨棚等)、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三轮载货车(载货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含快递三轮车)无牌无证行驶、违反限行规定、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非法载人、超限载物、占道经营及驾驶拼装载货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轻型货车(轻型货车和微型货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灯越线、逆向行驶、超员超载、占道经营、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两轮车(两轮摩托车、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行驶、非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加装太阳伞及前挡)、闯灯越线、逆向行驶、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上牌提醒
为更好服务广大交通参与者平安出行,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凡购买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凭相关手续,余干公安交警免费开展非机动车上牌业务。
法律责任
1、机动车(超标电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切割报废。
3、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含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照《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罚款200元,强制切割。
4、机动车安装或使用遮(雨)阳棚,依照《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罚款500元。
严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严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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