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疗工作者、各地公安机关和各级部门正在最前线,和广大群众一道全力以赴采取措施抗击疫情!
然而,在这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居然还有人,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决定。
1月28日上午11时许,余干县公安局白马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白马桥乡寺前村,村干部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遭到了当地群众的辱骂及不配合。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询问,白马桥乡寺前村干部根据政府决定,在督促曾从武汉返回的村民章某行(42岁,余干县白马乡寺前村人)及其家属不要外出、居家隔离时,遭到了章某行的辱骂及不配合。
目前,章某行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决定、命令依法被我局处于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
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大家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各类紧急决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取消各类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避免感染病毒并扩散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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