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越便民

民法典(物权)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编  物    权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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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越便民

民法典(法人)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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