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晚,广丰交警大队芦林中队在交警大队门口设卡夜查,来来往往的车辆都在有序等待检查,并无异常。但在21时许,突然有一匹“脱缰的野马”打破了黑夜的宁静。
一辆白色suv由芦林大桥往红绿灯方向开至设卡点,芦林中队执勤同志用酒精检测仪示意驾驶员翁某顺停车接受检查,该轿车在检测卡点前当即停车,接受检查,在向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吹气后,显示灯亮起,翁某顺被检测出饮酒,翁某顺立即启动车辆径直向前开去,而此时执勤警察拿着酒精检测仪的一只胳膊还伸在车窗内,被迫挂在车门边被拖行二、三百米远。
案发后,芦林所高度重视,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并将违法嫌疑人翁某顺带到所里开展调查。经调查,16日晚,翁某顺是在和几个朋友聚餐饮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驾车回家,在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出饮酒后,因害怕受到惩罚,突然加油门冲卡逃离现场。违法行为人翁某顺归案后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冲卡,并拖行交警执法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25日,芦林所依法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翁某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投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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