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祝新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德兴市委批准,德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德兴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祝新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新富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屡次对组织作虚假供述,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下属单位、企业摊派招待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组织原则缺失,以“集体决策”作掩护,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指定工程项目承包方,损害公平公正;私德败坏,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靠社吃社,贪得无厌,一个项目“卖”两家、“两头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祝新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德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新富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祝新富简历
祝新富,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西德兴市人,大学学历, 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3年12月,江西省德兴铜材厂工作;
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科员兼德兴铜材厂部门经理;
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副镇长;
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江西省德兴市海口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4月至2007年12月,江西省德兴市政协提案专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江西省德兴市供销合作社党总支书记、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9年1月,江西省德兴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江西省德兴市供销社主任科员;
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江西省德兴市供销合作社四级调研员;
2022年6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