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饶市广信区纪委、区监委对上饶市广信区工信局党政办副主任兼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汪学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学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级检查中不如实报告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建立账目;利用会计职务工作便利,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个人营利性活动产生的债务,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汪学军身为党员干部,长期在财务工作一线,知法犯法,丧失理想信念,放纵私欲,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经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上饶市广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饶市广信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上饶市广信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汪学军简历
汪学军,男,汉族,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办人,1971年10月出生,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94年3月至1999年3月,任上饶县黄市乡财政所会计(1995年12月转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1999年3月至2007年3月,任上饶县田墩镇财政所会计;
2007年3月至2013年2月,任上饶县田墩镇财政所副所长;
2013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饶县煌固镇财政所副所长;
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上饶县石狮乡财政所副所长;
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广信区工信局党政办副主任兼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
来源:灵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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