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鄱阳县纪委县监委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持“抓大不放小”不断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现将鄱阳县近期查处的县民政局副局长程少华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鄱阳县民政局副局长程少华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汪里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员胡著水共3人到饶州街道办检查殡改迁坟工作。
饶州街道办民政所所长黄安送、饶州街道办巡防大队队长黄和雪负责陪同。
检查工作结束后,程少华、汪里华、胡著水接受了黄安送的宴请,在城北黄家洲村口珠湖鱼馆吃午饭,共计消费(含酒水)1022元。期间,汪里华、黄安送、黄和雪3人饮用了白酒。
程少华等人身为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过程中,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少华、汪里华、黄安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和雪、胡著水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的发生,暴露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思想防线松懈,没有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纠治“四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全县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揽镜自照,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扎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纪律规矩观念,牢记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既要盯紧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老问题,又要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异地分批操办宴席”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要深挖彻查,搞清吃请对象,严防“顶包”,抓小鱼放大鱼。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仍置各项纪律于不顾、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严查快办,绝不姑息。
来源:清风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