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公示,首批4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拟命名为“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
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17〕19号)等文件规定,受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组织第三方资源,对相关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的“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进行了创建评价或复核,以及满意度调查工作。经综合评估,下列设区市、县(市、区)符合创建标准,拟提请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其命名为“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现将相关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命名为“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设区市(4个)
鹰潭市、赣州市、南昌市、新余市。
二、拟命名为“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的县(市、区)(29个)
南昌县、兴国县、月湖区、章贡区、上栗县、彭泽县、瑞昌市、全南县、新建区、上犹县、德兴市、修水县、东湖区、横峰县、铜鼓县、青云谱区、奉新县、渝水区、芦溪县、万安县、共青城市、余江区、吉州区、婺源县、永丰县、安福县、广昌县、黎川县、崇仁县。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8日。此期间,若对拟命名的设区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有异议的,请向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反映。联系电话:0791-86355176,来信来访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江西省食品安全办
2021年7月14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