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位学生、家长、教师:当前,有少部分群众及在校学生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网络账号,甚至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对全体学生、家长、教师告知如下:
一、各位家长要从自我做起,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给他人使用。同时家长要监督教育子女,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给他人使用。
二、若已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的,请本人尽快注销或挂失已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并立即到居住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对主动注销、挂失并说明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从轻或不予处罚。
三、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断卡(银行卡、手机卡)”行动,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账户违法犯罪行为。若因违法犯罪而留下记录,将影响本人及子女入伍、入党、升学以及考录公务员、教师等国家公职岗位。请广大家长及同学们不要为了小利,给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四、各位教师要履职尽责,及时关注学生日常情况,监督、教育学生并提醒学生家长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给他人使用,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请同学们、家长们、教师们认真阅读此告知书,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余干县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必看典型真实案例【谨防掉坑 拒绝犯罪】
01【坑同学】
2021年4月,赵某某向汤某某收购银行卡,汤某某则带其初中同学陈某某先后办理了工商、邮政、农业三张银行卡,后300元出售给了汤某某,被汤某某用于诈骗团伙“跑分”洗钱过账。
案发后,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区区300元,陈某某最后落得个刑事拘留和判刑的下场,还将影响自己和子女今后的升学、参军、考公务员等等。
02【坑朋友】
熊某某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姜某某,并成为了“好朋友”。姜某某在得知朋友陈某做“跑分”洗钱轻松赚钱后,便带着“好朋友”熊某某入伙。
后该三人及团伙其他成员被警方一网打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熊某某交友不慎,被带入坑,他们都将为此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
警方再次告诫:千万不要有轻松赚钱、快速赚钱的想法,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
03【朋友坑朋友坑朋友...】
2021年7月3日,彭某的朋友兰某某向其介绍:有人招人去做事,没有风险,包吃包住,住电竞房,一天赚500—800元。并分享了“老板”郑某的微信名片。
彭某添加郑某后,在郑某“每天去帮忙取款,千分之五的提成,包吃包住包交通费,还可以带朋友一起做”的游说下,带着朋友彭豪某来到高安市某酒店面见郑某,并按郑某要求各提供了两张自己的银行卡,之后两人获得了卖卡的钱,所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团伙洗钱。
不料,该团伙很快被公安机关团灭,彭某、彭豪某因出售银行卡也被抓获归案。目前,该团伙1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彭某、彭豪某因贪小利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04【坑女友】
2021年7月2日,朱晓某应男友朱某某的要求,用朱某某提供的手机安装好网银,并将自己的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开通网银与该手机绑定,后将该手机和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朱某某。
在得知男友朱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后,朱晓某并未制止,直至案发两人双双被抓。目前,该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5【坑亲妈、坑亲姐】
2021年5月4日起,徐米某应儿子朱某某要求,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供其“过账”在得知朱某某是用银行卡“洗钱”后,徐米某不但不制止,继续提供银行卡给儿子实施非法活动,还让姐姐徐娥某把银行卡借给朱某某使用。
在朱某某的一番“操作”下,徐米某、徐娥某两姐妹的银行卡“洗钱”流水巨大!最终该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余干人
速转!!!
共同提高防骗意识
增强自身防范能力
让自己真正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来源:余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