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某某是拉祜族,初中,无业,系外省人。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2月底,李某某在媒人的介绍下和余干男子江某相亲。江某的父亲支付30万彩礼后,江某将李某某带回余干家中以夫妻名义生活一个多月。
4月6日,江某带李某某到枫港乡办结婚证时发现李某某已经结婚。原来,李某某早在2018年7月19日就和他人登记结婚。事发后,李某某的亲属退还了彩礼,江某也选择谅解了李某某。
不过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涉嫌重婚罪,李某某于2021年4月7日被余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余干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涉嫌重婚罪,于2021年8月13日向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某某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所以才没有被起诉。
来源:掌上黄金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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