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出生的江苏女孩梁某某,本该在一个奋斗的年纪书写自己的青春。但她为了钱财,伙同“媒婆”以结婚为诱饵诈骗余干曹先生共计7.15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梁某某涉嫌诈骗罪被被法院取保候审。
2017年3月26日,经人介绍,袁某某(已判决)和被告人梁某某和曹某某一家人认识了。见面后曹某某承诺如果梁某某嫁给曹某甲,将会支付梁某某礼金3万,生活半年后再支付介绍人袁某某礼金4万,袁某某和梁某某二人见状,商议决定由梁某某先假装同意与曹某甲的亲事,骗取礼金后二人一起逃跑。
2017年4月8日,梁某某同意去曹某甲位于余干的家中生活,曹某某的老婆在去余干的车中将礼金3万元给了梁某某,梁某某将钱转交袁某某让其带走。同月10日,梁某某和袁某某又向曹某某谎称,袁某某因打了梁某某的前夫急需4万元赔偿金,曹某某为儿子婚事,又给了梁某某4.15万元(其中1500元为袁某某索要的路费),并要求袁某某给梁某某打下7.15万元欠条,后袁某某携款离开曹某某家中。
次日凌晨,梁某某逃离曹某某家中,与袁某某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二人将手机关机并逃至浙江,将所骗钱财用于日常开销。
2020年7月21日,梁某某主动前往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交通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梁某某和袁某某家人已退赔曹某某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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