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永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永丰街道丰溪路一批发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执勤民警王涛、吴林波带队赶至现场后,对涉案的107件烟花爆竹进行依法扣押,并将店主韩某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韩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后,韩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韩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警方处行政拘留5日,并依法对其非法储存的107件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广丰公安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零事故”目标,为全区人民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平安祥和环境,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