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欠债还钱用工付酬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有些人不遵道德秩序违反法律法规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2022年2月22日玉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获一名恶意欠薪的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玉山良好的营商环境。
案情是这样的
2021年10月,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玉山县公安局移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治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很快查明,涉案的是原玉山县某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当时招收了20多名员工,经营至2019年1月,该公司拖欠了员工15个月全部或部分的工资,共计19万余元。
“我们一直和他沟通,让他发工资,但他每次都敷衍我们。”调查中,原某服装有限公司的员工告诉民警,自从到吴某的公司务工,吴某就没有按约定足额发放过大家的工资,每次员工找他催要,他都以公司暂时未赚到钱,等赚到钱后,会一次性补发给大家等理由来搪塞敷衍,有些老实巴交的员工,甚至一分钱工资未拿到。如此状况一直延续2019年1月,吴某关停了公司运营,工人们再也找不到他,于是就向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维权。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吴某无正当理由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属实,遂依法向其经营的玉山县某服装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指令他限期支付。然而,吴某置之不理。对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规定,将案件移交给县公安局办理。
在该案调查过程中,民警多方寻找吴某的下落,拟与他沟通商量,尽快将工资补发给工人,但一直未果,吴某已经逃离了玉山县。公安机关遂依法将其上网追逃。
2022年2月22日,治安大队获悉吴某在浙江杭州市出没的线索,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抓捕,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他抓获。
在公安机关,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吴某,男,今年39岁,江西婺源县人,2017年注册开办了玉山县某服装有限公司,2019年1月悄悄关停了公司业务,之后躲债并离开玉山县。
据吴某供述,他开办了服装公司后,共招聘了22名员工,这些员工中,有些约定发放固定工资,有些约定按计件发放工资。然而,他的公司运营状态一直不佳,导致工人工资发放困难,从未足额发放过工资。对此,他玩起了“拖”字诀,直到2019年1月份,实在拖不下去了,干脆就关停了公司业务到处躲避,即便相关部门责令他限期支付对工人的欠薪,他也不加理会。
“为了躲债,我跑到杭州,换了全讯600cc的联系方式,这样还是被你们找到!”吴某供述说,2020年,他意识到再不还清欠薪,可能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于是逃离了玉山县,到浙江杭州市一家工厂务工,并更换了所有的全讯600cc的联系方式,此外,他还尽量不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办事,逢年过节也不回家,以为如此,就可以逍遥法外,没想到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努力多方协调,将尽最大努力,力争为工人们追回被欠薪酬。
普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最高可获7年刑罚!